愛一個人不是要擁有他,隻要在遠方默默地註視他,也就心滿意足。
沒有誰會真正喜歡做朋友,隻是愛情無望就讓友情來圓謊。
現代人太著急瞭,看一眼照片聽一段語音道兩天晚安,就喜歡上瞭,不過,喜歡瞭兩三年,最後因為一個眼神一句話,不到一秒就決定放棄瞭,多情又冷酷也挺好的,速戰速決總是好過曖昧不清。就隻怕殺伐決斷的遇到瞭藕斷絲連,情意綿綿的遇上瞭見異思遷。這世上贏的,多半還是薄情人。
我慢慢明白瞭為什麼我們不快樂,因為我總是期待一個結果。看一本書期待它讓我變得深刻,吃飯遊泳期待它讓我一斤斤瘦下來,發一條短信期待它被回復,對別人好期待被回待以好,寫一個故事說一個心情期待被關註被安慰,參加一個活動期待換來充實豐富的經歷。這些預設的期待如果實現瞭,長舒一口氣,如果沒有實現呢,自怨自艾。可是小時候也是同一個我,用一個下午的時間看螞蟻搬傢,等石頭開花,小時候不期待結果,小時候哭笑都不打折。
讓你哭到撕心裂肺的那個人,是你最愛的人;讓你笑到沒心沒肺的那個人,是最愛你的人。
那些刻在椅子背後的愛情,會不會像水泥上的花朵,開出沒有風的,寂寞的森林。
有時,愛也是種傷害。殘忍的人,選擇傷害別人,善良的人,選擇傷害自己。
我想你瞭,可是我不能對你說,就像火車的軌道,永遠不會有輪船駛過。我想你瞭,可我,真的不能對你說。怕隻怕,說瞭,對你,也是一種折磨。
愛很奇怪,什麼都介意,最後又什麼都能原諒。就像泰戈爾說的:眼睛為她下著雨,心卻為她打著傘,這就是愛情。
最痛苦的事,不是失敗,是我本可以。再不努力,生命就不隻是眼前的茍且,還有未來的茍且。
日本作傢村上春樹曾說:“人不是慢慢變老的,而是一瞬變老的。”人變老,不是從第一道皺紋第一根白發開始,而是從放棄自己那一刻開始;隻有對自己不放棄的人,才能活成不會老。
最好的人生是這樣的:既有敏感的靈魂又有粗糙的神經,既有滾燙的血液又有澄凈的眼神,既有深沉的想法既有又有世俗的趣味,既有仰望星空的詩意又有腳踏實地的堅定,經歷瞭長夜,守到瞭黎明,穿行過黑暗,帶著強大的內心上路,臉上有卑微的笑容,一路上看山看水,走走停停。——《最好的人生》
最厭煩的感覺不是成為陌生人而是逐漸陌生的態度。
多少人以友情的名義,愛著一個人。多少人以友情的名義,拒絕一個人。
不要猶豫不決,也不要拖拖拉拉。決定瞭在一起不論有多難,都不要放手。下定決心要分開無論多舍不得,也別回頭。這才是酷的人啊。
哪有什麼天生一對最般配,隻是一個懂得包容遷就,另一個懂得適可而止。
“陪伴”在我生命裡是一個很重要的詞語,因為我們生來就是孤獨的,我們會經歷一個又一個人,卻不知道誰能留在你的明天裡。其實我們都很清楚這一點,所以我才很珍惜每一個願意為我停下腳步的人,很珍惜那個我可以說“嘿,接下來的路,一起走一段吧”的人。
有的時候,你很愛一個人,其實隻是你自己的事,像一出獨角戲。到最後,最感動的人,不過是你自己。
漸漸的知道瞭,很多東西可遇而不可求,不屬於自己的,何必拼瞭命去在乎。
受委屈幾乎是一個人成長最快的途徑,吃下去的是委屈,消化掉後得到的是格局。
我這個人有個壞習慣,一旦我幹瞭件蠢事,那個過程會在腦子裡回放幾十遍,一直體會自己的傻逼。然後有些記憶深刻的場景可能過瞭5年10年,甚至到老都不會忘。
隔著淚眼看世界,整個世界都在哭。
臉上的快樂,別人看得到,心裡的痛又有誰能感覺到。

有些事發生瞭就不可能忘記,即使忘記,也隻是暫時的記不起。生活隻有經得起平靜,方才能顯淡泊寧靜的真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