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不住的東西就不要再留,不心疼你的人寧願從心裡生生挖出來也別再奢求。
“放棄一個喜歡的人是什麼感覺?”“就像一把大火燒瞭你住瞭很久的房子,你看著那些殘骸和土灰的絕望。你知道那是你傢,但已經回不去瞭。”
有些感情是指甲,剪掉瞭還會重生,無關痛癢。而有些感情是牙齒,失去以後永遠有個疼痛的傷口無法彌補。
上帝太忙瞭,他隻教會我們如何去愛一個人,卻沒時間去教我們如何忘記一個人。

最難過的莫過於當你遇上一個特別的人,卻明白永遠不可能在一起,或遲或早,你都不得不放手。
吵著嚷著說要離開的人,總是會在最後紅著眼睛彎著腰把一地的玻璃碎片拾好,而真正準備離開的人,隻會挑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,隨意裹上一件外套出門,便再也不會回來。
有時候想把你刪瞭算瞭,可我怕那樣我們就真的沒有機會瞭。
我要用怎樣無所謂的表情,才能偽裝對你的在乎。我要用怎樣的平淡,才能贏回我那因愛你而碎瞭一地的自尊。
何必念念不忘?何必苦苦執著?是嫌他不夠殘忍,還是怪自己不夠愚蠢!
你是我看千遍萬遍看不厭的人,而我卻是你連看一眼都覺得煩的人。
